教务〔2015〕77号
广西民族大学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
通 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本科专业设置的基本要求
(一)2015 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应结合全区教育发展大会布置的任务,以及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认真做好就业状况调研和人才需求预测分析,支持高校设置我区“14+10”产业发展、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所需要的相关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置我区空白和紧缺专业。
(二)高校申报新增专业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三)要结合本校中长期发展定位规划,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及时撤销、改造和调整不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和专业方向。现设专业连续5年不招生的,原则上应申报撤销。
(四)对专业布点数过多、招生数量较大、就业情况不佳的专业从严控制。
(五)医学类、医学相关类、药学类、中医类、中药学类本科专业的申报工作按照教高〔2002〕10号、教高〔2009〕4号、国中医药办发〔2003〕4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行。
(六)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教育部不再审批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按照备案专业程序申报。
二、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的数量要求
近3年内(即2012年起)批准设立的本科院校申报新增本科专业数量不超过5个。其余本科院校申报新增专业数量不超过3个。若学校申报撤销专业(不含专业方向),则可相应增加申报新增专业名额,撤一补一。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应于2015年6月18日前将专业设置申请材料报高教研究室,包括: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1式5份)。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1式5份)。
4.如认为有必要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提交1份即可。
5.请各学院将第1、2、3点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gxungjs@163.com,每个专业申请表电子文档以“××学院××专业”命名,邮件主题注明为“××学院专业申报材料”。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教研究室联系,联系人:陈鹏飞,联系电话:3261845。
附件:(请到教务处网页http://jwc.gxun.edu.cn/下载)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广西民族大学教务处
2015年6月9日
广西民族大学教务处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