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科教育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院级微课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8日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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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教学信息化改革,加强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以及提高教师开发、应用微课程的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院级微课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学院在职教师。

(二)申请项目所属课程须为纳入学院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具有完整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并且使用多媒体课件教学。

(三)项目开发资源须覆盖一门完整的课程不少于30%的教学内容。

二、立项要求

微课程以视频为主要载体,针对课程的重点或难点内容进行相关教学资源与教学活动的设计,以供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每个微课视频仅讲授一个知识点,该知识点是学习的重点、或难点、易错点。

1.立项建设内容

申请立项的微课程应涵盖所属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录制的微课视频不少于4-6个,并配套该微课程的教学设计文本和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资料,所有资源以静态网站形式发布。

2.微课视频制作要求

(1)每个微课视频录制时长为8-10分钟,并配有字幕。

(2)讲解语音为普通话(外语专业除外)。

(3)视频片头应显示内容标题、学校名称和作者姓名等信息。

(4)教学过程呈现方式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同时录制板书(黑板或PPT投影)和教师;或者仅录制板书(黑板或PPT投影),配讲解音频。

(5)视频画面清楚、不抖动、不倾斜。

(6)每个微课视频要求同时录制两种格式,一种为本地高清视频MP4格式,宽1980px,视频宽高比例4:316:9;另一种为网络流媒体视频flv格式,宽720px,视频宽高比例4:316:9

三、成果所有权

凡获学院立项的项目,学院将给予适当经费资助,其项目成果所有权由学院和立项者共同拥有,向院内师生免费开放。

四、经费使用

立项数量为微课程2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2万元,从2020年度广西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专项经费下支出。

项目经费仅限用于如下支出:

(一)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资料费的支出总额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30%

(二)设备耗材费:指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购置需要的电脑设备、录播设备、多媒体制作设备以及相关的配件、耗材、外设等费用。使用经费购买的设备、配件、耗材遵循广西民族大学设备耗材购置相关规定进行购置。设备耗材费的支出总额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75%

(三)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国内调研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费用。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差旅费的支出总额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30%

(四)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小型会议的费用。会议费的开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会议费的支出总额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30%

(五)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临时聘请的专家的咨询费用。咨询费不得支付给课题组成员及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咨询费的支出总额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30%

(六)劳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直接参与项目开发的在校生和其他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劳务费的支出总额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50%

(七)印刷费:指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等。印刷费的支出总额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30%

五、经费报销流程

报账发票必须符合广西民族大学财务处相关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报账人将发票按财务处报账规范粘贴成联后,在白色底单上注明各项经费用途的金额,然后到教学办公室进行经费使用登记审核,并在经费使用记录上签字存档。审核通过后须由主要领导审批签字,最后到财务处报销。

六、工作流程

(一)申请者按要求认真填写立项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1和附件2),并于20201130日之前上交打印文档和电子文档。打印文档一式两份,交至教学办公室,电子文档统一发到教学办公室李婷婷(小)。

(二)组织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内容进行审核,评审通过的项目,公示后发文公布。

(三)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将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届时将从立项成果中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区教学微课大赛。

(四)202112月进行立项结题审核工作,项目不合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直至合格。无特殊原因而未按期完成结题或放弃项目的,学院将收回项目建设经费。

 

附件1:预科教育学院微课程立项申请表

附件2:预科教育学院微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

 

 

预科教育学院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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